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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时间:2018-04-25   点击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近日,黔西南州纪委通报曝光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册亨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黄锡昌违规安排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10月19日,册亨县总工会部分干部职工使用单位一辆公车到百色市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个人体检。2016年10月20日、2017年1月22日,经黄锡昌签字同意,县总工会报销职工到百色体检所产生的车辆过路费、燃油费、停车费、就餐费、住宿费等共计3797元。2018年1月,黄锡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用车等费用由前往体检的职工自行承担。

2.义龙新区万屯镇安监站干部周胜祥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3年7月至2015年3月,周胜祥被抽调到义龙新区重点工程指挥部综合组工作期间,2014年底收受工程施工方负责人莫某某赠送的茅台酒2瓶、“印象”牌软包装烟2条,价值折合人民币共计4000元。2018年1月,周胜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兴仁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县梨树坪国有林场场长张经皓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13年5月至2017年5月,张经皓在县林业局已领取工资、津补贴、奖金的情况下,同时从县梨树坪国有林场违规领取工资、奖金、补贴共计人民币12.75万元。2017年12月,张经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资金予以收缴。

通报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在抓作风建设中体现“四个意识”,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扬钉钉子精神,继续紧盯“四风”问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坚守,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黔西南州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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