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新时期群众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民意事项办理工作机制,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意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推动民意事项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积极回应百姓诉求,及时受理并办结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提高民意调查事项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认真办事“不推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民意事项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事一议明确具体承办人员落实,做到认真办理,及时回复,并对回复内容严格把关,做到实事求是、不推诿扯皮、不激化矛盾。
照章办事“不敷衍”。在民意事项办理工作中,要注重引导群众提供真实身份,通过合法途径、合理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问题、表达利益诉求。承办单位答复意见要遵循事实明确、表述清晰、有理有据的原则,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答复意见答非所问、敷衍塞责的,县民意调查中心将退回承办单位责令其重新办理。
追究责任“不姑息”。对民意事项承办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审核不严答复后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州纪委州民意调查中心民意调查协同监督工作程序》报送县纪委分析研判,对在民意事项办理过程中造成违纪的将严肃启动问责程序追究责任,决不姑息。(册亨县纪委县监委)